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关于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将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需求:本次拟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旱地约214.8975亩(其中≥11等不少于214.8975亩且11等不多于81.5610亩)、水田约54.567亩(其中≥11等不少于54.5670亩且11等不多于6.1185亩)。
二、限价要求:旱地指标6.5万元/亩、水田指标12万元/亩,报价原则不突破该报价上限。
三、采购方: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四、竞卖人范围:四川省辖区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卖。
五、竞卖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指标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上的备案证明。
2.提供土地整理项目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流转函(原件盖鲜章)。
3.提供具有“新增耕地地类、数量、等级及报价”的竞卖报价函,其中,高等别地类指标可以代替低等别地类指标。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六、竞卖人于2024年7月4日17:00前到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13B01室办理报名手续。
七、报名截止时,如只有一家竞卖人,且报价符合限价要求,则其为中标人;如有两家及以上竞卖人且报价符合限价要求,则转入现场竞卖,现场竞卖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八、竞卖人依据取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采购意见确认书》,于2024年7月11日到遂宁高新区健坤大厦13B01室签订《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协议》。
九、竞卖人在签订《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备案,采购方于《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竞卖人指标总价款的50%,完成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审批授权划转后90日之内支付剩余总价款。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25-3180668
附件:报价函(模板)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