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屏山区块首井场外固废处理(含场外清洁化)服务(井场外水基钻井液处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比选人:四川省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二)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屏山区块首井场外固废处理(含场外清洁化)服务(井场外水基钻井液处置)
(四)项目编号:BXFWDL20260017
(五)服务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及周边县市。
(六)比选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保证四川省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屏山区块首井钻井工程依法合规,计划开展井场外水基钻井液处置服务。
2.服务内容:服务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水基岩屑(含钻井岩屑、废弃水基钻井液等)转运及处置一体化服务,具体工作包括:
①转运组织实施:按发包人指令到指定地点完成水基岩屑收集、转运工作,运输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全程落实运输安全管控责任;涉及跨省转运的,协助发包人提前完成跨省转运相关手续办理。
②合规处置保障:将水基岩屑交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且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单位实施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确保处置全流程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③全过程台账管理:建立水基岩屑收集、转运、处置全链条台账,如实记录各环节重量、时间、流向、处置方式等关键信息,实现固废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查询。
④资料档案管理:协助发包人完成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申领、转运前信息填报工作,按规定完成业务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及报备,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⑤外部协调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手续办理,负责对接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配合做好各级督察、审计、检查等迎检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八)验收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以及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
2.转运及处置单位资质齐全有效,各类备案手续完备,未出现违规操作、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3.最终处置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含水率等技术指标,经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转运台账、转移联单、GPS轨迹记录、处置过程影像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处置完毕证明等档案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实现全过程追溯。
5.未对公司正常生产作业造成影响,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无遗留问题及争议事项。
验收合格的,由公司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服务商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请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九)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195元/吨(含增值税),预计工程量1500吨,总价约为29.25万元(含增值税)。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乙级、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已完成不少于3个环保类治理项目。
注:须提供上述业绩佐证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建设单位业绩证明、结算单或结算发票等佐证资料的一样或多样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提供能反映有效业绩内容及合同主体的合同主要部分及签字盖章页)或项目建设单位业绩证明等佐证资料的复印件(业绩数据不得涂改)。
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现场行使对现场人员的管理,需具备环境专业或石油天然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环境专业或石油天然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1名:需具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
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工作履历或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条件
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2日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1)现场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比选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包括被介绍人姓名、介绍事宜及所购项目名称,加盖公章)④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远程)报名:①自行下载并填写《比选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包括被介绍人姓名、介绍事宜及所购项目名称,加盖公章)④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1045391050@qq.com,标题“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原件请于采购活动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2.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比选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 14 :00 。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1幢14楼四川资源集团招标中心。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6年4月27日 14 :00 。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1幢14楼四川资源集团招标中心。
(三)逾期到达比选地点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的公告信息在下述平台进行发布: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平台(http://www.scnrics.com/)、四川资源集团招标平台(https://zbzx.scnrig.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川旅大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438094178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1幢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8202834676
附件:
比选文件领购登记表.docx